這起爭議源自111年1月18日,柳男駕車行經新店區中正途時,被民眾揭發「隨便跨越兩條車道行駛」,警方依《道路交通治理懲罰條例》開罰。柳男不服,於同年2月28日線上提出申述,但過後卻未收到任何答複。
直到112年7月,判決處直接寄出判決書,柳男仍未理睬,終究案件被移送行政履行署強迫履行,他的郵局存款在113年1月17日遭扣款946元。柳男過後查詢才發現,本來判決處當初的申述回函因「地址毛病」未能投遞,他認為程序有瑕疵,害他錯失救濟機遇,是以提告要求國賠946元及利息。
交通申訴充公到回函!遭強迫扣款 怒告國賠效果出爐
中時新聞網
簡銘柱
- Messenger
- Line
- Telegram
- 複製貫穿連接
- Messenger
- Line
- Telegram
- 複製保持
字級設定:小中大特
離婚證人
新北市一位柳姓男子因交通違規遭揭發,他不服提出申述,卻遲遲未收到回函,過後更因過期未繳罰單,遭強迫履行扣款946元。柳男質疑新北市交通事宜判決處送達法式有疏失,憤而提告國賠,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,申訴回函未投遞不影響裁罰效率,判他敗訴,還得承當1500元訴訟費。
可上訴。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9000029-260402
GD巡演曼谷取消緣由暴光「極端高溫影響健康平安」 官方許諾另覓場地從頭安排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