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小萱將戶籍遷出後,已茕居逾20年,分家時代兩邊均無聯系,小萱也找不到阿國,但阿國會打德律風到小萱娘家打單騷擾。

婦人小萱與丈夫阿國(均假名)在2002年娶親,不料,阿國曆久酗酒,常有脫序行為,還會拿打火機燒床單,並恫嚇小萱如果分開,將會對她全家不利,致使小萱心生驚駭。不滿阿國所為,小萱憤而訴請離婚。

法官認,民法第1052條第2項定有明文,夫妻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之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要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要求離婚。

法院審理,阿國未於言詞爭執期日到庭,也未提出版狀聲明或陳說。

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  • Facebook
  • Messenger
  • Line
  • Weibo
  • Twitter
  • Telegram
  • 複製貫穿連接
字級設定:小中大特

酗酒尪脫序行為一大堆 分家逾20年!悲情女告辭爛婚

中時新聞網
尹維源
  • Facebook
  • Messenger
  • Line
  • Weibo
  • Twitter
  • Telegram
  • 複製貫穿連接
離婚證人
酗酒尪脫序行為一大堆,被迫分家逾20年!悲情女辭別爛婚,訴請離婚獲准。

又所謂「難以保持婚姻之重大事由」,係指婚姻是不是已生馬腳而無回復之進展,應依客觀之標準進行認定,審認是否已達於倘處於統一境況,任何人均將喪失保持婚姻意欲之程度。

本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2000023-260402

雙強聯手啟動服務新動能!台灣房屋林口文化店盛大開幕
以伊戰事漫延衝擊投資 銀行調查:六成民眾縮手「暫緩資金進場」
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balintpg5ob 的頭像
balintpg5ob

多行不義必自斃

balintpg5o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